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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体育协会logo,中学生体育协会田径

tamoadmin 2024-05-28
1.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允许的年龄包括3.中国田径协会的组织章程4.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5.800米跑步标准是多少?田径比赛分为径赛项

1.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允许的年龄包括

3.中国田径协会的组织章程

4.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5.800米跑步标准是多少?

中学生体育协会logo,中学生体育协会田径

田径比赛分为径赛项目跟田赛项目:

径赛项目有:

短距离跑:100米短跑、200米短跑、400米短跑?

中距离跑:800米跑、1500米赛跑、3000米赛跑?

长距离跑:5000米跑、10000米跑、马拉松(约42.195公里)?

跨栏跑: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400米栏?

接力跑: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

障碍跑:400米障碍、3000米障碍?

竞走: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

田赛项目有:

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

扩展资料:

田径或称田径运动,是田赛、径赛和全能比赛的全称。现代田径运动的分类不同,主要包括竞走、跑、跳跃、投掷以及由跑、跳、跃、投掷的部分项目组成的全能运动,共计四十多项。

田径运动中以时间计算成绩的项目叫径赛;以高度或远度计算成绩的项目叫田赛;全能运动项目,则是以各单项成绩按《田径运动评分表》换算分数计算成绩。

参考资料:

田径--百度百科

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这是我网上摘抄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湖南开幕?133代表队参赛

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2011年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中田赛),7日晚在湖南省宁乡县一中体育场开幕。

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是中学体育界级别最高、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赛事之一,代表了全国青少年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本届中田赛在宁乡县举行,开创了由县级人民政府承办的先河。

赛事期间,来自全国27个省(市、区)的133个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以及各地裁判员等共3000余人汇聚宁乡,在4个组别34个项目上角逐213枚奖牌,其中金牌71枚。大赛设有团体奖、个人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其闭幕式将在8月11日下午举行。

本次比赛项目全部安排在宁乡一中田径场。为确保大赛成功举办,宁乡县筹资加强了赛事硬件和软件建设,按照国际标准改造了宁乡一中田径场,新建了田径训练场;并改造了运动员公寓和餐厅,对所有参赛人员和教练员的食、住、行进行了全面妥善安排,专门针对少数民族运动员制定了清真饮食方案。

此外,宁乡县还制作了具有浓郁宁乡特色的赛会会徽和吉祥物“宁宁”、“欣欣”,吉祥物头部纹饰为当地出土的商朝青铜器“四羊方尊”,突出了宁乡的本土文化和特色。

全国中学生田径赛在宁乡开幕?共角逐213枚奖牌

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是中学体育界级别最高、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赛事之一,代表了全国青少年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本届中田赛在宁乡县举行,开创了由县级人民政府承办的先河。比赛将在8月11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共有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3个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以及各地裁判员等共计3000余人汇聚宁乡,角逐213枚奖牌,其中金牌71枚。本次大赛设有100米、200米、400米等径赛项目,跳高、跳远、铅球等田赛项目,男、女共34项。

为确保大赛热烈隆重,宁乡县成立了大赛筹委会,并筹资加强了赛事硬件和软件建设,按照国际标准改造了宁乡一中田径场,新建了田径训练场。为保障运动员的竞赛状态,宁乡县还全面改造了运动员公寓和餐厅,对所有参赛人员和教练员的食、住、行进行了全面妥善安排,特别针对少数民族运动员饮食习惯,专门制定了清真饮食方案,所有运动员的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和太阳能热水器。

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允许的年龄包括

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五个标准。

1、国际级运动健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国际级运动健将:在国际田联主办或认可的国际赛事中实现成绩标准如奥运会、青少年奥运会、世锦赛和世界田径系列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洲际巡回赛等、国际田联标志路跑、国际田联系列挑战赛。

2、运动健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运动健将:

(1)成绩标准在可授予的比赛中国际级运动健将;(2)成绩标准在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全运会、全国青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少年锦标赛、全国室内锦标赛、全国大奖赛、全国锦标赛、全国个人项目和赛事等田径赛事中,以及成绩标准在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全国马拉松赛中。

3、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1)在可授予运动健将或以上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的成绩;(2)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他比赛中主办、承办、协办中国田径协会和其他单位协办的,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4、三级运动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三级运动员的头衔:(1)达到成绩标准在可授予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比赛中;(2)各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中国田径协会的组织章程

法律分析:A组:16岁以下为少年;B组:17岁以上青少年。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名叫全国中学生暨全国体育运动学校“多威杯”田径锦标赛竞赛。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和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此比赛每年一届,是中学生最高水平的田径比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田径协会,简称中国田协。英文名称:ATHLETIC ASSOCI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简写为:CHINESE ATHLETIC ASSOCIATION,缩写为:CAA。

第二条 本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田径运动项目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所承认的管辖田径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

本会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简称国际田联)及相应国际及地区田径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本会实行会员制,由热心、支持田径运动的团体、单位和个人组成。属非营利性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田径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指导和推动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提高田径运动技术水平;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增进与世界各国田径协会的友谊;加强同国际田联和亚洲业余田径联合会(简称亚田联)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本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自愿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总部设在北京市。

第 二 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及国际田联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田径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促进亚洲和世界田径运动的进步。

其具体业务范围:

中国田径协会

(一)大力宣传田径运动,激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对田径运动的兴趣及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公平竞赛、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

(二)研究制定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规划、各种管理法规和训练竞赛制度及全国竞赛计划、规则和规程,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三)根据业务主管单位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田径竞赛管理,审批各会员单位组织的国内外各类比赛。主办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各类田径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四)参加国际田联、亚田联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

(五)完善国家田径队运动员、教练员名单公布制度,选拔和推荐国家田径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国家优秀运动队集训,组织参加国际比赛。

(六)负责协调、组织田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制定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和制度。负责运动员注册、转会、资格审查和处理。

(七)与有关部门合作管理教练员出国任教、运动员出国留学工作。

(八)根据中国奥委会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田径项目的反兴奋剂工作,协助开展宣传、教育和在赛内、赛外对禁用药物和方法的检查,并按中国奥委会和国际田联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九)负责田径运动的宣传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编辑、出版、发行田径书刊,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田径报刊、影视和音像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协调田径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指导全国田径高水平后备力量的培训工作,提出“人才基地”等称号的设置、评估、管理办法等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二)提出各田径训练基地的建设、完善、使用、命名等有关工作计划,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三)审批同全国田径比赛有关的商业性活动;负责与国内外团体、组织、个人合作开展与协会业务相关的经营开发性活动,举办田径运动有关产品的展览、展示会等活动,为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筹集资金。

(十四)表彰、奖励在田径运动发展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会员。

第 三 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接收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以及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国田径协会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进取,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由团体、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二)经本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委员会或授权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力;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在本会授权下组织承办国内及国际各类比赛活动以及被本会选派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中国田径协会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本会委员会研究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不按时交纳应交本会的费用;

(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或给本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第 四 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本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决定本社团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等下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讨论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组成。在委员会闭幕期间行使

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中国田径协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 五 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广播、电视、网络转播权收入;

(六)广告赞助收入;

(七)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八)利息收入;

(九)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设置账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及税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政府资助或者社会捐赠,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六 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 七 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 八 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会旗、会徽由委员会审定,由本会办事机构统一制作和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2年6月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800米跑步标准是多少?

田径比赛项目众多,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如下:

1、100 米:男子:手记10.71,电记 10.93;女子电记12.33。

2、200 米:男子:手记22.37,电记 22.02;女子电记 25.42。

3、400 米:男子:手记,电记 49.60;女子电记 57.30。

4、800米:男子1:54.50;女子2:12.80。

5、1500米:男子3:54.90;女子4:31.00。

6、3000米:男子8:35.00;女子9:50.00。

7、5000米:男子14:40.00;女子17:29.00。

8、10000米:男子30:50.00;女子?37:20.00。

9、110 米栏:男子电记14.73;女子14.33。

10、400米栏:男子电记 54.14;女子电记1:02.10。

11、3000米障碍:男子9:15.00。

12、跳高:男子2.00米;女子1.75米。

13、撑杆跳高:男子4.80米;女子3.40米。

14、跳远:男子7.30米;女子5.85米。

15、三级跳远:男子15.25米;女子12.50米。

16、铅球:男子(7.26Kg)16.05米;女子(4Kg)15.30米。

17、铁饼:男子(2Kg)49.60米;女子(1Kg)51.00米。

18、标枪:男子(800g)66.10米;女子(600g)52.00米。

19、链球(7.26Kg):男子57.00米;女子53.00米。

20、全能:男子十项电记 6320分;女子七项电记4510分。

扩展资料:

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中国田径协会或总局田径中心主办或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三)在省(区、市)体育局主办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体育特长生800米标准是体育特长生男生800米满分成绩是3分21秒,女子满分是3分38秒。合格线为:初中:初一4'55",初二4'50",初三4'45。高中:高一4'40",高二4'38",高三4'36。大学:大一/大二4'34",大三/大四4'32。

体育特长生中考分数设置

1、项目要求。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对于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按照有关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2、学业水平要求。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

3、体育特长要求。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