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正式成为奥运会项目,柔道正式成为奥运会项目是哪一年
1.柔道是奥运会比赛项目,它有怎样的历史发展?
2.简介日本的柔道。
3.有关于柔道!
4.柔道奥运比赛规则资格体系介绍
柔道是两个人徒手较量的一项竞技运动。柔道刚柔相济,以柔克刚,能最有效地发挥身心能力,有利于身体的敏捷性、灵活性、力量性的发展,可以锻炼意志品质。
中国明代就有柔术的记载。1638年浙江人陈久贸去日本帮助创建柔术。1882年日本创立了现代柔道,兴建了训练柔道运动员的讲道馆。1893年讲道馆开始训练女子柔道运动员。柔道是日本大、中、小学体育教材的内容之一,全国学校、企业、军队、警察、政府机关都推广柔道。1949年成立了“全日本柔道联盟”。1951年欧洲也成立了柔道联盟,1952年初改名为“国际柔道联合会”,本部设在东京。1956年在东京举行了第1届世界柔道锦标赛。1965年第4届世界柔道锦标赛开始分4个级别进行比赛,并规定每两年举行一次世界柔道锦标赛。第18届奥运会把柔道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过柔道表演赛。1979年在北京举办了两期柔道教练员训练班,邀请日本柔道界人士授课。1980年中日两国柔道队员相互访问比赛。同年9月在秦皇岛市举行了首届全国柔道锦标赛。1986年,在荷兰举行的第4届世界女子柔道锦标赛上,中国内蒙草原农家姑娘高风莲战胜世界名将玛尔约莱因·范·厄南,夺得72公斤以上级桂冠,成为中国第1个女子柔道世界冠军。
柔道是奥运会比赛项目,它有怎样的历史发展?
首先奥运会是体育比赛,比赛项目有对抗性的(比如球类和武术类)和非对抗性的(比如田径项目),非对抗性的项目大都有具体指标来评判高低,一些没有明显指标的表演类项目也有,比如男子女子的自由体操等。
中国武术的尴尬之处就在于此:形式上它类似于自由体操,展现的都是个人体能、柔韧性、技巧性和艺术性的综合,没有明显特色,看不出有添加的必要;而内容上它是武术,却是单人演练,没有对攻对打,体现不出技术因素,无法用胜负来判断高低,因此很难成为对抗性比赛项目。简单说就是:算对抗,你不是;算指标,你没有;算表演,你还没特色。柔道没有这个尴尬,所以柔道可以成为奥运会项目,武术不行。
其次是武术的概念太过广泛。柔道如果放在武术界,也只是武术中的一个流派。而武术就包含的太多了,就比如谭腿和八极拳该怎么比赛?怎么评分?比赛不是我们在电视中看到的打擂台那样,不是光有输赢,要有规则,规则要有可操作性。目前算是正规化国际化的也就是散手发展出来的散打,但是散打又被“开除”出武术界。
最后因为柔道是一门全球化的运动,虽然起源于日本但是作为一门运动基本各个国家都有柔道俱乐部和柔道运动员。武术则不然,虽然传统武术馆全球到处都是,但是很少有武馆会教授超过了单门武术的套路,也没有像中国一样设立标准的套路表演比赛,中国的武术套路表演比赛是彻头彻尾的中国特色,全世界其他国家没有,甚至找不到习练者。奥运会的比赛项目的基础要求是在全世界都能找到大量的习练者和运动员。如果武术套路表演赛变成奥运项目那就真成了中国人自己玩自己包揽奖牌了。
简介日本的柔道。
柔道的起源及历史众说纷纭,有说是陈元赟于1638年去日本开发柔术,当地人综合其它动作发明出了柔道,但认可度较低。柔道作为当今热门的体育项目,无论是在正规比赛还是日常的学习锻炼,都有一大批狂热的追求者。
如今较为普遍的说法是1877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一名学生嘉纳治五郎综合当时比较流行柔术门派的动作,取其所长,去其所短,开创出了现代柔道。嘉纳治五郎通过开设讲道馆,创办刊物来宣传自己的柔道,并以学生群体为主要目标,一度风靡整个东京,如今嘉纳治五郎更是被称为?柔道之父?。
现代柔道实行段位制,最高等级为10段,通常以腰带的颜色来区分其段位等级。九段十段为红色,六段到八段为红白相间的腰带,一到五段为黑色。1949年,欧洲首先成立了柔道联合会,1951年,英、法、德、意大利和日本等12个国家联合成立了国际柔道联合会。柔道的赛事体系设定逐渐提到日程上来,为了适应比赛需求,柔道比赛开始实行体重级别制,男子组和女子组,力求比赛的公平性。
国际柔道比赛的设立历经坎坷,第一届世界柔道锦标赛于195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1964年,柔道被正式立为奥运会项目,但在1968年的奥运会中又将其取消,直到1972年才尘埃落定。截止到现在,国际柔道联合会有一百九十多个成员国,各种赛事项目层出不穷,比赛规则和体系也日益完善,为柔道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柔道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除了各国的合作外,还在于其能够培养坚韧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
有关于柔道!
答案:柔道的根可寻到古代的武术之一柔术,将这项运动命名为柔道的是明治初期东京大学的学生嘉纳治五郎。1964年东京奥运会被列为奥运会项目。20世纪后,柔道作为正式课程在中学以上的男学生中广为普及。柔道的技法分“投技”、“固技”、“当身技”等三种。比赛场为边长14.55米的正方形,中央设边长9.1米的正方形内场。每个人的技术用“段”和“级”来表示,最高10段,最低初段,再往下便为“级”,级以1级为最高,总共5级。
柔道奥运比赛规则资格体系介绍
柔道,顾名思义,就是“温柔的方式”。柔道运动起源于日本武术的一种,即“柔术”。但实际上柔道是一种对抗性很强的竞技运动,它强调选手对技巧掌握的娴熟程度,而非力量的对比。
柔道比赛要求选手对对手的四肢、脖子作出"锁臂"、"扼颈"等动作,将对手扔倒或压制在地,直到对手认输或清楚地将对手扔倒在地,方可取得胜利。
柔道,起源于日本。1882年日本的嘉纳治五郎将中国武术的踢、打、摔、拿以及日本的武技、柔术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柔道。同年在东京永昌寺开设讲道馆。1884年设立柔道段位制。1890年开始女子柔道训练。1900年制定柔道竞赛规则。1931年日本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女子柔道协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柔道传播到欧美等国。1956年举行首届世界柔道锦标赛,1980年起举办世界女子柔道锦标赛。
比赛按体重分级别,在14×14米或16×16米的榻榻米上进行。运动员身穿白色或米**柔道服,徒手赤脚,腰扎段位带。每场比赛男子5分钟,女子4分钟。比赛中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抓头发或对肘关节以外的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等动作。男、女柔道分别于1964年和1992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柔道在日语中是“柔之道”的意思。柔道部分起源于一种古代日本武士空手搏斗的技术:柔术。柔道通过把对手摔倒在地而赢得比赛,它是奥运会比赛中唯一的允许使用窒息或扭脱关节等手段来制服对手的项目。
柔道运动是嘉纳治五郎在19世纪80年代创立的,并且在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上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当时日本作为奥运会主办国可以增设一项比赛项目,于是日本选择了柔道。东京奥运会只设4个级别的比赛,日本选手夺得了其中的三枚金牌。
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安东·格辛克,在日本武道馆15000名观众面前,击败了连续三届的日本冠军Kaminaga Akio,并且在复活赛中再度将其击败,从而打破了日本柔道高手能够战胜任何对手的论调。
柔道经过近代的发展之后于1964年东京奥运会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东道主可以选择增加一个奥运会比赛项目,日本选择了柔道),日本作为柔道的发源地在早期的确拥有优势,而且他们号称一名优秀的柔道高手可以击败任何对手,不管对手身高体重有多少。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吉新克击败了日本三届全国冠军,从而也改变了人们对柔道的幻想式看法。
赛制
女子柔道比赛于1992年进入奥运会,现在奥运会设有七个重量级别的男子和七个重量级别的女子柔道项目。在奥运会上,男选手得分并赢得比赛的时间是五分钟,女子为四分钟。如果双方都没有得分,则由三名裁判按照多数票的原则确定胜者。每个重量级别的项目都设有一块金牌,一块银牌和两块铜牌。
在此次悉尼奥运会上,将有400名选手参加柔道比赛,他们将不再身着白色传统服装,而是一名选手着白色服装、另一名选手着兰色服装。
每个级别的选手将首先分到两个组进行单淘汰赛,然后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胜者争夺冠军。
运动员也许是为了强调柔道运动是任何身材的人都能参加的运动,悉尼奥运会上最引人注目的两名柔道选手身材的确相差悬殊。
参考资料:
回答者:SHAOMOWANG - 探花 十级 7-18 20:18
但是在无差别级比赛中,身高1米98的荷兰选手吉新克击败了日本三届全国冠军,从而也改变了人们对柔道的幻想式看法。
这句话有啥意义? 这样人看了还想去学吗? 拜托你抄也要有点水准行不行?垃圾!!!
柔道比赛,是第29届奥运会主要赛事之一。1964年5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18届奥运会上,男子柔道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那么么你了解柔道奥运比赛的规则吗?下面跟随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了解吧。
柔道奥运比赛规则
柔道禁止击打,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不许抓头发和生殖器。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踏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注意?、?警告?、?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
男子比赛时间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比赛设3名裁判员,主裁判在场上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并评定技术,宣布胜负。相对两角各有一名裁判,评定分数和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
柔道评分规则
1、一本
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方并使用投技以相当的力量和速度把对方摔成大部分背部着地状态;在?压技?比赛中的一方把对方控制住,使其在宣布"压技开始"以后25秒钟的时间内不能摆脱控制时;
比赛的一方用手或脚拍击垫子或对方身体两次或两次以上,或喊?输了?时;
当比赛的一方使用绞技或关节技,充分显示出技术效果时。
和?一本?相等的情况:当比赛一方受到第四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一本?得分。运动员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可结束,算是获得"一本胜利"。
2、技有
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摔倒对方,但技术效果在评判"一本"的三个条件(相当的力量和速度、把对方摔成大部分背部着地状态)中有一项不足时;
在?压技?中,比赛的一方把对方控制住,在宣布?压技开始?以后,使其20秒钟或20秒钟以上,但不到25秒钟的时间内不能摆脱控制时。
和"技有"相等的情况:当比赛一方受到第三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技有"得分;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第二次"技有"时,比赛结束,算是获得胜利。
舍身技是运动员在站立比赛时,自己主动先倒地,再把对手摔倒的技术。比如,舍身技中的?巴投?动作,类似武术中的?兔子蹬鹰?,就是先主动向后倒地,然后用脚蹬对手的腹部,使其摔倒而得分的技术。使用舍身技得分与站立摔得分的评价标准是一样,即依据控制权、动作的速度、动作的力量、对手背部着垫子的面积4个条件进行评价得分的等级。
压技是双方从站立姿势倒地后,一方将另一方压在垫子上,使其背部、一个肩或两个肩和垫子接触,同时,自己的腿不能被对手控制住。使用压技得分,是根据施用压技的一方将对手控制的时间决定。?一本?要压30秒;?技有?要压25~29秒;?有效?要压20~24秒;?效果?要压10~19秒。
关节技是双方从站立姿势倒地后,比赛的一方在另一方的肘关节部位使用反关节,迫使对手拍垫子认输的技术。使用关节技的选手一旦获得成功,将获得该场比赛的?一本?胜利。
绞技是指比赛双方从站立姿势倒地后,一方利用柔道服衣领勒住对手的颈部,压迫颈动脉,迫使对手拍垫子认输的技术。比赛中,使用绞技一旦成功,施技者将获得?一本?胜利。
3、有效
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摔倒对方,但技术效果在评判"一本"的三个条件(相当的力量和速度、把对方摔成大部分背部着地状态)中有两项不足时;
在"压技"中比赛的一方把对方控制住,在宣布"压技开始"以后,使其15秒钟或15秒钟以上,但不到20秒钟的时间内不能摆脱控制时。
和"有效"相等的情况:当比赛一方受到第二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有效"得分。(4)效果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对方摔成一个肩或大腿或臀部着地时;
在"压技"中,比赛的一方把对方控制住,在宣布"压技开始"以后,使其10秒钟或10秒钟以上但不到15秒钟的时间内不能摆脱控制时。
和"效果"相等的情况:当比赛一方受到"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效果"得分。
4、一场比赛胜负的评定标准
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获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可结束;获得"一本"的运动员获得本场比赛胜利。一场比赛中没有出现"一本"胜利时,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则按"技有"、"有效"、"效果"的多少评定胜负。但是一个"技有"胜过所有的"有效"和"效果"。一个"有效"胜过所有的"效果"。
如果双方得分相等,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中先得分者获得该场比赛胜利。加时赛结束后,如果双方得分还没有改变,则由主场上三名裁判员经过商议后,举旗决定胜负。
5犯规:
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超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koka)、?注意?(yoko)、?警告?(半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一本犯规)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最为严重的犯规是一本犯规,但在判罚前,裁判需与边裁商定。
不可击打对方,不可用头、肘、膝顶撞对方,不可抓对方头发及下部。用手、脚、腿或胳膊击打对手的脸部是绝对不允许的。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此外,在比赛中防守过度,被对手推挤出比赛区域或故意躲避对手,给对手造成危险都属于犯规。
超出比赛区域指的是柔道选手身体的任何部分超出了比赛区域。如果参赛一方将另一方摔出,而本身由于失去重心而跌出场外,则按照被摔选手的落地时间来判断其是否犯规:被摔选手若先着地,则不算犯规,反之,算犯规。在比赛中被对手用合乎规则的动作摔出场外则不属犯规。
柔道专业术语
直门
柔道服上衣的胸襟部位,右手揪抓对手的左侧胸襟称为直门。同样左手揪抓对手的右侧胸襟也称为直门。
小袖
柔道服上衣接近袖口的部位。
大领
柔道服上衣的领襟部位。
后带
腰带位于腰后侧的部位。
上步
使用技术时,为调整与对手的距离,向前迈出的一步称为上步。
背步
后插于上步脚后的步子称为背步。
柔道蔡塞资格体系介绍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
-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
-70公斤级-78公斤级 +78公斤级
运动员/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
男子名额217个
女子名额147个
未确定性别名额:22个
总计:386个
奥委会最多参赛人数:
每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每个级别最多选派1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资格系统
符合参赛资格的基本条件:
每个国家(地区)奥委会每个级别只能选派1名运动员参赛,以下是对柔道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比赛的最低要求:
1、运动员必须是隶属国际柔联的某国家柔道联合会的注册成员;
2、根据国际柔联章程第23.1条,运动员至少是1段选手;
3、在北京奥运会开幕的前4年中,运动员至少参加过1次世界柔道锦标赛或洲际成年柔道锦标赛;或至少参加2次国际柔道邀请赛;
4、运动员须由(根据下列资格系统)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选派参加比赛。
奥运会参赛资格的归属:
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属于获得该资格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国家和地区奥委会须选派符合上述条件的运动员参加该奥委会获得参赛资格的级别的比赛(参赛级别不允许变动)。
1、2007年世界锦标赛
男女各级别比赛前6名运动员将为其国家和地区奥委会赢得1个相应级别的奥运会资格。
各级别6个资格?(7个男子级别+7个女子级别)
合计84名运动员
2、洲际资格赛
268个奥运会参赛资格将依据各大洲的资格系统(见上方表格)来确定(各大洲详细资格确认规定,请参阅附件)。
合计268名运动员
3、主办国
作为主办国,中国将直接获得男女各7个级别的奥运会参赛资格。如果中国运动员通过世锦赛或亚洲资格体系获得参赛名额,则相应的名额将在亚洲资格体系内进行重新分配。
合计14名运动员
4、三方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国家和地区奥委会联合会-国际柔联)邀请资格
20个三方委员会邀请资格将会由符合条件的国家获得,2007年11月15日为各国奥委会申请该资格名额的截止日期。三方委员会将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书面确认该资格名额的初步分配,该资格的余下名额将在2008年4月至7月间向各奥委会书面确认分配。
合计 20名运动员
资格获取时间表:
2007年9月6日-9日 2007年世界柔道锦标赛 (巴西 里约热内卢)
2007年11月15日 各奥委会递交邀请资格申请表截止日期
2008年1月31日 国际奥委会三方委员会以书面形式确定邀请资格的初步分配方案
2008年5月21日 各大洲柔联向洲内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协会确认分配名额
2008年6月7日 各奥委会与各大洲柔联和国际柔联确定参赛资格的使用情况
2008年6月14日 各大洲柔联与国际柔联、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协会确定本大洲未被使用的参赛资格的重新分配情况
2008年4月至7月 邀请资格的最后分配
2008年6月30日 国际柔联确定未被使用的参赛资格的重新分配情况
2008年7月23日 北京奥组委接收各奥委会报名表的截止日期
资格确认时间及程序
2008年5月21日以前,各大洲柔联须与各国家的地区奥委会、协会确定其所获得的参赛名额。2008年6月7日以前,各奥委会须与各大洲柔联和国际柔联确定名额的使用情况。各大洲柔联将于2008年6月14日之前根据下面所述再分配方案确定本洲各协会未使用名额的再分配情况。国际柔联将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确定未使用名额的再分配情况。
未使用资格再分配方案
若某国家或地区奥委会未使用通过世锦赛和洲际资格赛所获得的北京奥运会参赛资格,其相应级别在该国或地区所属大洲的资格选拔系统中后一位最好成绩的运动员所在国家(地区)奥委会将根据柔道资格选拔系统规定获得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