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违反规则-篮球运动违反规则吗
1.篮球的犯规规则都有什么?
2.篮球的犯规和违例有哪些
3.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4.篮球比赛中的犯规和违例有什么区别?
5.篮球有哪些犯规规则
篮球的犯规规则都有什么?
篮球比赛规则很长的,这里给出“犯规”相关的两章,更具体内容参见参考资料里给出的链接:
第八章 侵人犯规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⑸?纳硖褰哟ァD苡蒙硖宓娜魏尾课焕丛斐烧飧?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九章 技术犯规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例如抓篮圈和猛烈扣篮)。
二、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要立即警告该队的教练员。
三、若再重复这种行为要立即宣判该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第55条 打架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对于任何这类:
一、判教练员或教练员们一次技术犯规并按适当的条款处理此技术犯规。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2、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为全队犯规记录。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
篮球的犯规和违例有哪些
第36条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死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死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2)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参考资料: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内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篮球竞赛危机处罚犯规的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届篮球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各运动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结合赛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违规违纪处罚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停赛或取消比赛资格;
4、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四条 裁判员依据《篮球竞赛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第五条 本届联赛组织的篮球竞赛过程中,组委会成立专门的仲裁委员会,依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负责处理篮球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
第三章 各种违纪违规的处罚
第一节 对违纪违规运动员的处罚
第六条 比赛期间,运动员口吐脏字,有侮辱性、指责性、挑逗性语言的,掷球攻击、持球攻击或吐唾沫等侮辱或侵犯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除临场裁判依据规则判罚外,停赛一场的处罚。
第七条 比赛期间,运动员有故意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对裁判员、对方运动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有推、击、踢等行为,恶意煽动观众、对观众不礼貌、寻衅闹事、扰乱赛场秩序,必须立即被罚出场,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第八条 比赛期间,凡有打架行为者,必须立即将参与打架的队员和离开球队席参与打架的替补队员罚出场,、取消比赛资格。
第九条 比赛中凡运动员有危险性、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动作,除裁判员依据规则判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外,造成对方运动员受伤的,还需支付对方医疗费,并停赛1—3场。
第十条 被裁判员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果组委会没有更重的处罚,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
第十一条 违反竞赛规程中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在资格上不符合规定的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的,一经查实,取消本人本次比赛资格。其上场参加的比赛均计为0:20负。
第二节 对违纪违规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处罚
第十二条 运动员发生打架等严重违纪违规,都要追究教练员及领队的责任。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不及时有力制止的,给予警告;属于领队、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怂恿参与或不予制止而发生的,给予警告、停赛的处罚。
第十三条 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裁判员依据规则判罚外(予以警告、判罚技术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犯规),停赛1—3场,并通报批评:
(一) 对临场裁判员有侮辱、指责性行为;
(二) 故意用手及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裁判员;
(三) 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扰乱赛场秩序;
(四) 到记录台不礼貌质问干扰记录台工作;
(五) 到记录台指责裁判员者。
第三节 对球、罢赛、弃权的处罚
第十四条 有确凿的球证据、引起其他参赛队强烈不满、参赛队比赛表现与其实力差距十分明显、比赛结果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并经组委会调查审议认定球的,对参与打球的篮球队取消本场比赛成绩、本次比赛名次。
第十五条 凡被认定为打球的,给予参与打球的运动员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第十六条 比赛中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或以其他理由进行纠缠,造成比赛延误者,取消该运动员本场比赛资格;某队因某种原因中断比赛,在临场裁判员通知该队主教练进行比赛5分钟时,该队仍主动放弃比赛的,即按该队罢赛处理,取消该队的本次比赛的比赛资格。
第十七条 因球队自身原因,主动放弃竞赛规程已列入的某次比赛的,该队须在赛前24小时内申请,经主办单位同意,按弃权处理不予其他处罚,弃权队以0:20告负。
第十八条 因球队自身原因,晚于比赛开始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内,给予该队主教练一次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后开始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弃权队以0:20告负。
第四节 对其他违纪违规的处罚
第十九条 各队的领队在比赛中必须到场,领队不能到场,要委托教练或队长担任临时领队。如比赛中出现任何违纪行为,比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将直接与参赛队领队沟通,如因领队未到场而延误对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篮球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拓展
篮球竞赛规则的演变
规则的修改,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而篮球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又促进了对规则不完善地方的适当修改或补充,从而使篮球运动向健康与高级的方向发展。
规则与篮球技、战术就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规则通过肯定、否定、允许或不允许,来保证篮球比赛的正常进行,促进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球场上符合规则的动作,就是正确的动作,反之是错误动作。
规则从最初的13条发展到现在的58条,篮球技、战术从原来的简单、低级发展到现在的高级水平,都是它们许多年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结果。如:运球技术从最初的'以肘关节为轴发展到现在的以肩关节为轴,正是因为规则对发展中的技术不断肯定的结果。现在,规则明确指出:运球结束的标志是双手触球的一瞬间或运球的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过垂直面时即运球结束。如掌心始终向下,大拇指未超过垂直面,球是不可能在手上有停留的。所以,以肩关节为轴的大臂运球与单手后拉、后转身运球的现代技术就以法定的形式肯定下来了。再譬如:投篮技术的发展,从最初的原地双手胸前投篮,发展到现在的高手自上而下的扣篮与单手或双手的补篮等高超的技术,规则明确规定都算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因此,扣篮、补篮等现代技术就得到了迅速发展。而近年来,比赛中出现后仰跳投、后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也是因为规则对攻守技术强调了垂直面的原则、腾空队员原则等几个处理身体接触与犯规的基本原则所决定的。在犯规处理上,特别强调了攻守平衡的指导思想,迫使和促进了投篮队员为摆脱防守、避免撞人犯规而取的各种形式的跳投技术,以达到得分的目的,推动了防守战术的不断发展等。
国际篮联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年对规则要进行一次修改与补充,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篮球技、战术进一步的发展,并限制粗暴等动作,使比赛向文明、于净及紧张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发展。
规则的变化是不可知的,也不是哪一个人心血来潮随意更改的,它是按一定的修改目的来进行的。
具体的修改规则的指导原则是:
1.公 平。
这是修改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对比赛双方都是公平的。因为篮球比赛是双方在等同的时间、空间、地面、人数的条件下进行篮球意识、技战术及身体素质的较量。
2.均 衡。
均衡(或者是平衡)是指进攻和防守这两个方面必须保持平衡。如一场比赛很容易得分或很难得分,都会使比赛变得呆板而不精彩,那么篮球比赛使人兴奋的魅力将会丢失。
3.定 义。
规则定义要言简意明,文字确切。
4.编 纂。
规则要编纂,避免重复,做到前后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5.简 短。
规则要简短扼要,避免罗唆,使人很难领会。
6.例 外。
规则正面作了许多规定,如没有例外的规定(即注解),规则也很难实行,例外正是为了保证正面规则的实施。
7.安 全。
规则要保证人身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与气氛中顺利进行。
8.权 力。
必须给裁判员权力,让其在比赛中有权威地胜任工作,执行规则。
9.连 续。
规则要使比赛尽可能地减少中断次数,从而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比赛更紧凑,更精彩。
10.无 利。
规则要使比赛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从违反规则中得好处,从而使比赛公平合理地进行。
篮球比赛中的犯规和违例有什么区别?
篮球比赛中的犯规和违例有如下区别:
1、两者的侵犯的对象不一样,犯规是自己侵犯别人,违例是自己违反篮球比赛规则。
违例是不慎侵犯了比赛中的某一些基本规定。比如走步、回场、干扰、三秒等等并不是恶意的手段。犯规是指场上球员在比赛进行过程中,用不正当的方式来获取得分或者有利于得分的手段,或者是在防守时侵犯了进攻队员的有利权益。比如打手、推人、带球撞人、阻挡等比较恶性的不正当手段。
2、处罚不一样。
队员每场比赛的每次犯规都会登记,在NBA里,如果一个队员一场比赛犯规次数达到6次,将被罚下。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1、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2、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2次罚球。
3、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3次罚球。
违例的判罚是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但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3、犯规是主动,违例是被动。
犯规是主动去侵犯别人,而违例是自己被动的违反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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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例:
1、走步。球场上所有的没有同步拍球三步以上的移动行为都可以吹罚为走步违例。
当运球结束的时候,就是双手抱球或单手托球的时候,这时,你的双脚有一只是不能动的,也就是中枢脚,而另一只脚可以随意移动,如果你的中枢脚移动了,那就是走步了。中枢脚可以是任意一只脚,但一经选定,就不能再变化了。
2、二次运球。运球以后停止运球,再运球,即为两次运球。
现在再来复习下什么是二次违例:当你拿到篮球开始运球的时候这就已经开始了你的运球,那么,当你再次双手抱球的时候,你就不能够在运球了,你的选择只有投篮或者传球,如果你再一次运球,那么这就是二次违例了
3、翻腕违例。即拍球时不可掌心向上。
我们在运球时,有时不经意会出现翻腕,这样也是违规的。因此平常一定要加强基本功的训练,拍球要掌心向下,即使是变向运球过人时,也要保持好手型。
常见犯规:
1、打手犯规 。主要指篮球运动员在运球或上篮、投篮时防守人员打手。?
打手犯规中最常见、也是最明显的是出手投篮、上篮时的打手犯规。在进攻方已经明显有攻篮企图的时候,被防守方拉手或打手,破坏进攻方的投篮节奏与感觉,干扰投篮者的动作等,均为打手犯规。
2、推人犯规。即出手去推、挤、拱对方。
例如篮底下争抢篮板,多数会先「推人」再去抢球,这是犯规。争抢篮板球时,被卡在后面的球员试图跳起去抢球,而越过已经卡好位子球员的圆柱体也算推人。还有在阻挡进攻时也会出现推人犯规,这就要求在防守或争抢篮板时,一定要卡住位置,比如切断对方的进攻路线、绕到对方前面抢篮板等,这样就不用急着用推人阻挡犯规了。
3、带球撞人犯规。在进攻时,很容易造成带球撞人犯规。
即进攻方持球撞到防守人员,在撞人之前,防守人员已经防守到位,而且已经站稳了。因此当你持球进攻时,不管是带球突破,还是三步上篮,如果对方站在禁区里不动,并保有垂直圆柱体,就不要硬往前撞了。
4、技术犯规。
某一方球员,用语言或动作挑逗对手、包括恐吓、威胁对手、球员或教练对裁判的判罚不服气,并且马上做出挑衅动作等皆属技术犯规。 因此为了防止技术犯规,赛场上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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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有哪些犯规规则
指队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包括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两类。对犯规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在2×20分钟的比赛中,一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达五次;在4×12分钟的比赛中,一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达六次,得到通知后必须自动退出比赛。 违例 比赛中,队员有违反规则的行为但未造成犯规,叫做“违例”。包括带球跑、非法运球、拳击球、脚踢球、球回后场、攻防中的干扰球、三秒钟、五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以及使球出界和掷界外球、罚球、跳球时违反规则等。对各种情况的违例均有不同的处理和罚则。 侵入犯规 指球进入比赛状态,活球或死球时与对方队员非法接触的队员犯规。 依据是: ⑴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可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⑵任一队员只要在占位时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置; ⑶如果发生了身体接触的犯规,应由造成身体接触的队员负责。比赛中,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或过分弯曲身体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势或占据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挡、阻挠、推人、撞人、绊人来阻碍对方行进。除了抢球附带地接触了对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准用手触及对方。裁判员根据规则对不同情况下发生的犯规进行相应的判罚。动作粗暴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双方犯规 指比赛双方2名队员同时互相犯规。在登记犯规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同时发生时,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 技术犯规 指队员违反运动道德的行为与对手未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漠视裁判员劝告,同裁判员谈话、接触没有礼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语言和举动戏弄对方及故意延误比赛等,均判作“技术犯规”。场上队员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犯规性质严重或坚持不改者,则取消比赛资格。场外教练员、替补队员技术犯规时,由对方罚球两次。无论罚中与否,都由罚球队在边线中点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教练员在一场比赛中有两次技术犯规或由于其本人、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任何与球队有关人员违反运动道德,累计被判三次技术犯规,则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并责令其离开球场,由助理教练员或队长代理其职务。 全队七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的每半时(决胜期是下半时的继续),一个队的队员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累计达七次后,再发生犯规,均判给对方两罚球。若是控制球队的队员犯规时,则登记该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对方在就近边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年在慕尼黑会议上修定并开始执行。在此之前执行“全队七次犯规”执行一加一罚球规则。 五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比赛中,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共达五次者,必须自动退出比赛,由同队队员替补继续比赛。 球回后场 也称“回场球违例”。当控制球的队球已进入前场后,不得使球回后场;否则判违例。这一限制适用于前场掷界外球、抢篮板球和抢断球时。宣判球已回后场,有三种情况:⑴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⑵球已触及后场;⑶该队队员首先触及球,球已触及后场。由防守队在中线界外延长线处骑跨站立掷界外球。 三秒钟规则 比赛中,控制球一方的队员(徒手、持球或运球)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三秒钟,即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端线掷界外球。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条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三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均有效。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抢篮板球或死球时,不受三秒钟规则限制。 五秒钟规则 以下三种情况均判五秒钟违例: ⑴比赛中,持球队员在五秒钟内未传球、投球、滚球或运球时; ⑵掷界外球时,队员从他可处理球起,五秒钟内未将球传给场内队员时。以上两种判给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⑶罚球队员得球后在五秒钟内未进行投篮,判取消该次罚球权。 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进攻队从后场控制活球开始,必须在十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否则将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48年在伦敦会议上制定并开始执行。1961年后一度取消。13年重新恢复。从2000年起,又将十秒钟改为七秒钟。 三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一个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必须在三十秒钟内投篮,否则被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边线掷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钟内球被对方打出界外,不应重新计算三十秒钟,该队掷界外球入场后,必须在三十秒钟的剩余时间内完成投篮;裁判员为了保护受伤队员而中止比赛,并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三十秒钟要连续计算。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56年在墨尔本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于1957年开始执行。从2000年起,又将三十秒钟改为二十四秒钟。 带球跑 也称“持球移动”。比赛中,持球队员合法停步后,已确定了中枢脚,可在投篮、传球时提起,但必须在落地前将球出手;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准离地。否则两者均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干扰球 比赛中,队员对球篮上空的球进行干扰,即判违例。 包括: ⑴在投篮时,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⑵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⑶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其罚则是:如攻方违例,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的延长边线外掷界外球。守方违例,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中枢脚 指获球队员与地面保持接触作轴的脚。规则规定,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另一脚一接触地面时,原先那只脚就是中枢脚;如果双脚分先后着地,先着地的脚为中枢脚;如果双脚离地且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做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在比赛中,如持球突破、运球转身、原地投篮、急停跳投、转身投篮以及传球等技术的应用,都必须确定中枢脚。 进入比赛状态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进入比赛状态: ⑴裁判员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或进入罚球区执罚; ⑵在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当队员站在掷界外球地点可处理球时。 球成活球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达最高点后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拍着时; ⑵裁判员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该队员可处理时; ⑶掷界外球,球接触场内队员时。 球成死球 比赛中,场上发生任何违例、犯规、争球等情况而裁判员鸣哨时,即为“死球”,计时员立即拨停计时钟。当球中篮时也为死球,但只在比赛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停止计时钟。 阻挡 侵人犯规的一种。指在比赛中因阻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而造成的犯规。如防守队员双脚同时着地,也面对对手,但两脚距离过宽,如持球队员撞及防守队员的腿部,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持球队员突破腾空时,防守队员未占据通道,待持球队员腾空后才移至通道,如发生冲撞,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 垂直性原则 比赛时,队员有权拥有他在场内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圆柱体)活动。系保护队员在其所占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间。是判断是否侵人犯规的依据之一。当队员违反这一原则而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即有可能被判为犯规。如防守队员超出他的圆柱体将胳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篮而发生身体接触时,判防守队员侵人犯规;进攻队员倚在位于背后进行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做投篮动作,从而失去垂直位置并造成身体接触,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罚球 比赛中对队员犯规的一种判罚。队员在罚球线后不受阻碍的情况下投篮,是篮球比赛得分的组成部分。罚中得1分。以下情况取消罚球队员的该次罚球权:⑴罚球时脚踩罚球线;⑵在球未触及篮圈前过早地进入罚球区;⑶在五秒钟规定时间内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没有触及篮圈。比赛中,罚球命中率的高低对比赛胜负影响很大,故已为篮球运动技术训练内容之一。 争球 比赛时,当双方各一名或多名队员各用手紧握住球(不是用粗野动作),任何一方无法单独抢到球时,判为争球。由双方争球队员在就近的圆圈内跳球,继续比赛。遇特殊情况的争球,如双方队员同时使球出界,或裁判无法判定是谁使球出界,应由两个有关队员在就近圆圈内跳球。当比赛中球停在篮圈的支颈上时,就在罚球线上由双方任一队员跳球。 跳球 用于比赛开始或在比赛中发生争球时。双方各一名队员站在圆圈内,由裁判员将球垂直抛起,在球到达最高点后由跳球队员进行拍击。每一跳球队员只能拍球两次。非跳球队员在球被跳球队员拍击前站在圆圈外,待跳球队员拍击到球后方能抢球。如双方跳球队员均未拍到球而球已触及地面,应重新跳球。 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双方相等时,延长5分钟继续比赛,称为“决胜期”。必要时可延长几个5分钟,直到分出胜负为止。第一个决胜期前,两队应重新选择球篮。以后每增加一次都应互换一次球篮。每个决胜期前休息2分钟,开始时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比赛中每队可请求暂停一次。决胜期是下半时的继续,故全队七次犯规规则继续适用。 暂停 是教练员在比赛中直接向队员布置新的作战,解决临场关键性问题的机会。规则规定,对于2×20分钟的比赛,每队上半时允许请求两次暂停,下半时允许请求三次暂停;对于4×12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两节)的比赛时间内允许请求三次暂停,上、下半时不得挪用。每一决胜期也允许一次暂停。每次暂停的时间为1分钟。教练员请求暂停时必须亲自到记录员处,做出规定的手势,明确提出暂停要求。如比赛场有电动装置,则不必离开席位,可使用电动装置请求暂停。记录员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表时,利用信号立即通知裁判员。 换人 也称“替换”。指替换场上队员。替换队员时,替补队员应向记录员报告被替换队员的号码,坐在替补队员席上做好替换的准备;待替换信号发出后,经裁判员允许方能入场参加比赛。无论一次替换几名队员都应尽快进行,如无故延误时间,宣判该队一次暂停。替换五次犯规队员,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队员和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的队员,要在1分钟内完成。 掷界外球 指比赛中某队获得控球权重新开始比赛的方法。有端线、边线和中场线延长线外掷界外球三种。掷界外球的队员不得违反下列规定:在可处理球时,不得从裁判员的指定地点横向移动超过大约1米;在球未接触另一队员前在场内与球接触;在球离手前时间超过5秒钟;球离手时脚踏场地;球离手后球越过篮板传给场上另一队员;球触及界外或停留在篮圈支颈上,或进入球篮;同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3秒钟等。违反上述规定,将球判给对方在原掷界外球地点掷界外球。 控制球 指队员拿着或运着活球、或当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为队员控制球;该队的队员控制球,或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为球队控制球。只有当对方控制球、或球成死球后,该队才失去对球的控制。篮球比赛对控制球的争夺很激烈,某一队员、队获得控制球,表明这个队由防守转为进攻。每次控制球时间为三十秒钟,都有投篮得分或获得两次和三次罚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