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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比赛裁判,田径教材田径运动竞赛组织裁判工作

tamoadmin 2024-05-29
1.大型田径比赛的裁判工作有什么特点?2.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3.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教学目的和任务: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1.大型田径比赛的裁判工作有什么特点?

2.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

3.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

田径比赛裁判,田径教材田径运动竞赛组织裁判工作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

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4、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组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球推出。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为了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如果在投掷中未违反上述规定,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投掷,可将器械方在圈内或圈外,在遵守本条第12款的前提下,可以离开投掷圈,然后返回圈内从静止姿势重新开始投掷。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投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白线后沿的延长线应能通过投掷圈圆心。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同。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用。

由于国际田联在规则中对比赛的广告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重大比赛、特别是在国际比赛中,一定要认真检查服装、鞋帽、提包等物品上的广告,不符合规则规定的一律不准带入比赛场内,并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存,送赛后控制中心处理。

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论。

5.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片和径赛成绩表。

6.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发令组、计时组、终点组、检查组和宣告组各一份。

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场。除将第一律运动员带到起点交发令组外,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

4x 400米接力比赛时.将各棒运动员同时带到起点交发令组。

7.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赛后工作:

召集全体裁判员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总裁判长。清点物品,如发现有运动员遗留物品,立即送交大会有关方面归还。

B、发令裁判工作方法

起点裁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合理地、机会均等地起跑,准时开始比赛。举行中小型田径运动会.径赛起点裁判员通常设置发令员1~2人,召回发令员1—2人,助理发令员1—2人,服务员若干人。举行大型田径运动会时,起点裁判员的人数可有所增加。起点裁判工作应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由发今员具体负责。

赛前工作:

1、发令员组织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详细的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熟悉比赛场地和起点位置。

3、与终点摄影计时、人工计时、终点名次组一起进行现场联合实习,研究工作配合问题,对服务员进行培训。

4、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互相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入场时间。

5、准备好工作所需用具、表格等。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负责准备接力棒。

赛中工作:

1、按规定时间(通常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检查布置场地、器材。

2、按下列原则布置发令台:使发令员能看清并用狭窄的视角就能观察到所有起跑的运动员;能够让计时员及风速测量员清楚地看到发令员枪烟。

3、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各就各位。

4、终点摄影计时组的工作人员向发令员报告传感器与终点摄影计时装置已准备就绪。

5、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组织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待命。

6、赛前2分钟,指挥中心发出即将比赛的信号显示运动员的比赛项目、赛次、组别、道次、姓名、单位,同时宣告员介绍运动员。

7、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在规定购位置上待命。助理发令员指挥服务员列队将运动员换下的衣服送往赛后控制中心(终点)。

8、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终点摄影计时组的起点工作人员用对讲机报告即将发令,计时器回零。发令员看到传感器指示灯亮即发出“各就位”口令。

9、助理发令员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并向发令员举手示意,这时发令员可发出“预备”的口令,待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10、起跑时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予以指示纠正:起跑器的安装触及起助线,或超越各自的分道线时;在短跑的比赛中未使用起跑器或末使用蹲踞式起跑时;运动员在做各就位”或“预备”的动作时,手、脚或接力棒触及起点线或线前的地面;在弯道起跑时触及右侧分道线外的地面;蹲踞式起跑双手之一不与地面接触,站立式起跑时双脚之一不与地面接触。

如在比赛中采用手计时,发令员在发今前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确认终点、计时、风速员一切准备就绪,然后发出“各就位”的口令,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枪要举平,定不动。待运动员稳定后,再发出“预备。口令,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鸣枪后,枪应稍停片刻再放下。如在比赛中采用电动计时,先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待观察到传感器上的“灯亮”,并确认终点、风速员准备就绪,即可发出“各就位”口令,并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

发令裁判员站位:

直道径赛项目发令时,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的位置如图所示:

图1:直道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2:弯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3:弧形起跑令员的工作位置

C 计时裁判工作方法

计时主裁判:

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再次明确工作分工和方法,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卡片;各项比赛开始前3~5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比赛项目及顺序,将成绩记录卡交给员下面的计时员并迅速向上传递;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音乐铃声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每项比赛后,迅速收回卡片(也可按名次收取),核对成绩记录,必要时核查计时员的秒表,无误后签名交径赛裁判长,同时通知计时员“回表”,并示意终点裁判员准备就绪;汁时长应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纪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

计时员:

回表:听到主裁判“回表”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运动员特征;

开表: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视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位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淮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查表: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若发生故降立即如实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停表:当运动员离终点约25米处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做好停表准备;当运动员离终点线10米时,则以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时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读表:将秒表水平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纪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记录:将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100秒填写在分表栏中,然后,按规则换算成1/10秒填写在成绩栏中,并将所看名次填写在成绩卡上,以供终点裁判员参考。

传递: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由上往下传递给计时主裁判,然后,听计时长的“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图4:计时裁判的工作程序

D 终点裁判工作方法

图5: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6: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一)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400米和400米以下项目,4x100米接力)

1 采用按名次分工法

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例如:7名裁判员分别主看前7名运动员,主看第2、3、4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l、2、3名,主看第5、6、7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6、7、8名,再设两名裁判员主看第2、3和4、5名(表1)。

表1:终点裁判员认看名次的分工

图7:终点裁判员工作程序

裁判员将所认看的名次填人“终点名次报告表”并交主裁判,两名主裁判分别看1~4名和5~8名。

2.采用按道次分工法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道次的名次,同时兼看一个相邻名次的道次。例如:有8名裁判员,即由8名裁判员分别主看1~8道的运动员名次,并兼看一个与主看道次的名次相邻名次的道次。

(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

1.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

每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的运动员名次。当运动员上道时,立即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运动员起跑后,注意其跑进中的名次变化,运动员到达终点,判定其名次。

2.按名次分工(4x 400米、4 x 800米接力)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察各队名次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认名次的道次〔队名或号码〕,牢记最后一棒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并随时注意比赛中的名次变化,待运动员跑至距终点20米时,核实运动员的号码,跟踪到底,判定名次和单位。

E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图8:检查裁判的工作程序

田赛裁判工作方法

图9:跳跃裁判工作程序

图10:跳高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11:跳远、三级跳远裁判员工作位置

图12:投掷裁判员的工作程序

图13:铅球裁判工作位置图

图14:标枪裁判工作位置图

大型田径比赛的裁判工作有什么特点?

 隆重、热烈、简朴的XX年xx第xx届运动会田径比赛于10月26日—11月1日在美丽的水仙之乡xx体育中心举行,在廖总的带领下,在全体裁判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省运会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参赛运动员的充分认可。在本次比赛中,我们受大会的指派分别担任技术官员和区域指挥员工作,这是提升自身执裁能力的极好机会,同时能入选本届省运会执裁,我们感到无比光荣与自豪。回顾裁判历程,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长远规划,抓好裁判队伍建设

 我和xx老师都属于我们裁判团队中的老同志,我从省十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刘老师更早,从省六届田径比赛开始执裁经历,是我们这个裁判团队经历最早的一位老裁判,可以说是见证了我省田径裁判团队的成长历程。早期的田径裁判队伍是比较松散的,这一点,我们团队的老同志都比较清楚。自从省十二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廖总执掌田径裁判印帅以来,面对当时裁判队伍存在的各种状况进行了大胆改革,长远规划,对我省田径裁判这样一个项目最多、队伍庞大、影响最大的`队伍进行重新铸造,对省田径裁判团队的队员进行考核、考察、培养、使用、选拔、管理等一系列手段入手,使得我们省田径裁判团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成长壮大,从第十二届省运会自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裁判水平一届比一届好,受到国家田管中心、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和各地市体育部门等上级部门的广泛好评。

 二、严格管理,抓好执裁业务提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彻底改革以往裁判队伍松散现象,廖总要求全体裁判员外塑形象,内强素质。首先从组织纪律性抓起,比如每次比赛的报到时间、学习时间、联调实习时间、入场时间、比赛时间都有精确要求,比赛场上执裁要求裁判员进出场的队形、队列做到站有“站姿”,坐有“坐姿”,走有“走姿”,每个裁判员在场上的执裁姿势及一举手、一投足都要求作到准确、规范、大方。其二,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学习。每次大赛都要求主裁判及裁判员提前写好岗位工作细则,对执裁的要求精通、熟练,烂熟于胸,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预防措施。每次赛前培训廖总都亲自讲课,我们从廖总博学、严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和精彩的课例中汲取执裁的先进理念和丰富的执裁经验。记得我们团队裁判员参加理论考试就考了3次。由于廖总把田径裁判工作当做事业来做,在学习实践方面率先垂范,不断进取,还由于他的好示范,带动了我们团队裁判形成了好习惯,老、中、青裁判努力钻研,重视学习,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气氛,使得一批年富力强和年青有为的裁判脱颖而出,成为团队的中坚力量。所以我们这支田径裁判团队,在承担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表现突出。

 三、团结协作,抓好每一个细节

 一个队伍是否有战斗力,很关键一点,就是这支队伍是否团结协作。田径比赛堪称体育竞赛之最,包括跑、跳、投、竞走等,项目多,场地器材设备齐全,现代化、自动化程度高,所需裁判员多,且要求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总裁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一盘棋,才能完成一场大型田径比赛的执裁任务。我们这支团队在廖总的带领下,创设了团结协作、和谐上进的一个群体。廖总知人善任,任人为贤。为准备一场省运会裁判人选,是从四年前就开始准备,通过好中选优。所以我们团队的每一名裁判都为能入选省运会执裁而感到光荣。为了提高执裁质量,廖总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里我举一个前几天我们参加XX年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的例子:11月28日,大会要求我们担任各分段的主裁判的一行人在外场裁判长和场地器材管理员的带领下,约20多人到现场实地去踩点勘察,熟悉工作岗位,由于我们工作粗糙,不够细致扎实,没有“脚踏实地”,带有“走马观花”的味道,廖总知道后于当晚11点组织全体主裁判以上裁判长开会,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强调“细节决定成败”,要求保质保量作好比赛前各项准备工作。第二天,大家在联调的实习中,进一步认真细致的做好赛前准备的各项工作,在30日的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协作,认真执裁,使比赛获得圆满成功。虽然比赛成功,但这次的赛前工作的插曲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应该说廖总在关键时刻为我们上了一节难以忘怀的课。在思想与业务上是有收获的。使我们深刻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的真谛。

 四、反思总结,不断提高执裁水平

 第xx届省运会田径比赛已经结束,但明年的全国青运会及全国性的田径比赛在等待着我们这支省田径裁判团队,是否适应更高层次大赛的要求,这需要我们团队每一位裁判对省运会要进行反思总结,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改进提升,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裁判员的素质。在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效率上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更高标准的比赛,为福建省田径裁判团队增添光彩。

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

裁判工作是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和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赛,保证运动员在竞赛条件均等的情况下进行比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既不能获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也不能遭受损失,为运动员创造最佳的比赛条件。因此,在工作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常讲的16字方针)

一、大型田径比赛裁判工作的特点

1、现代化的电子仪器设备运用于比赛的裁判工作

为了使田径比赛更加公正、准确,许多高科技的电子设备运用于裁判工作。如全自动电子计时装置代替人工计时;激光测距仪代替了直尺和钢尺测量高度项目和远度项目的成绩;起跑犯规监测仪,能更好地确定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运用,实现了以竞赛组织编排、记录、成绩处理与公告、查询、信息发布等为一体的高速智能化管理。因此,现代的裁判工作是由裁判员和掌握电子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

2、大型田径比赛裁判员分工细,专业性强

田径比赛场地大,项目多(奥运会田径比赛项目有40多项),参赛运动员多,组次多,因而径赛项目的比赛,是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由检录、起点、终点、计时(包括终点摄影计时和手计时)、检查、风速等各裁判组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各裁判组的工作既有独立性,又要紧密协调配合,才能完成比赛任务。随着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裁判员判定成绩和名次准确无误。

先进的仪器设备进入裁判工作,使裁判的分工更加细致。例如,过去一个投掷项目的比赛,4~5名裁判员就可以完成任务,而现在分工为内、外场主裁判、记录员、落点裁判员、终端操作员、时限员、激光测距员、成绩显示牌操作员、管理裁判员等,共需要12~15人组成。

3、大型田径赛裁判员的“大兵团协作”

一次大型田径赛,参赛运动员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世界田径锦标赛参赛运动员达两千多人,国际上也经常举行万人马拉松赛。因此,比赛规模大是田径比赛的特点。国际大型比赛,裁判员的人数一般在200人,辅助裁判人员100人左右。例如:九运会田径裁判员180人,辅助裁判60人。

4、以信号指挥运动员比赛

在检录处,设有大型检录时间显示牌,可显示比赛项目、比赛时间、开始检录时间、检录结束时间。

径赛项目开始比赛前,各裁判组准备就绪后,用音频信号提醒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接着场内大屏幕显示运动员的信息,并由宣告员介绍运动员,然后再由发令员组织运动员起跑。

田赛的各项比赛,运动员试跳、试掷开始,以显示屏显示运动员的号码为准,代替了裁判员的喊号,显示运动员号码后,裁判员立即拿开停止比赛标志,开始计算运动员的时限。

5、国际大型田径赛的裁判工作,严格按照国际田联竞赛手册的规定进行。

二、裁判长 ---(田径竞赛规则的相关内容)

1、 应分别任命径赛、田赛、检录、全能和外场裁判长(赛跑和竞走)。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2、裁判长应保证田径规则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运动会期间的以及田径规则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仅在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方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对于发令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如有关径赛裁判长不同意发令组的裁决,该裁判长可作决定,但是当使用了起跑犯规监测仪时除外。

3、裁判长应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任何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电子)测量裁判员时,监督创纪录的成绩测量。

4、裁判长应对有关比赛进行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以及在检录处发生的任何问题作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其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记录卡。

5、在任何运动会中,如果有关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或某项比赛的任何一部分应予以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

6、每项比赛完毕,应立即填好成绩记录单,由有关裁判长签名后再交给竞赛秘书。(国内比赛交编排记录组)

7、全能裁判长对全能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他还对全能中各单项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

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

一. 田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一般有以下要求:

(1)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各裁判长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检查场地和器材情况。

(2)裁判员要服从而相应的裁判长的领导,工作认真、公正、公平。径赛结果有争议时,终点裁判长和计时长商议,商议没有结果的服从径赛裁判长判决。田赛结果有争议时,相应的裁判长和裁判员商议,商议没有结果的服从田赛裁判长判决。

(3)如有破记录的情况出现,径赛的计时员不能回表,由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长认定、签字后有效,田赛应保留痕迹,由田赛裁判长和总裁判长认定、签字后有效。

具体到各种裁判的详细分工,有以下几点。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工作人员要求

二、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总裁判长:组织领导裁判工作,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2.裁判长:

保证执行田径规则,处理发生于大会期间的以及规则 未做明文规定的问题。径赛裁判长在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3.计时主裁判(计时员):

主管计时工作。运动员上道时,应高声呼“运动员上道”,计时员集中注意力注意起点,发令员举枪时,应高呼“举枪”,当发令员发令时,计时员看见烟屏冒烟时按表(开始计时),当运动员接近终点5M左右时准备按表,运动员躯干任何部位 (不包括头、颈、四肢)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按表(停表)。填写好终点计时表,交终点记录员。听“回表”命令后回表。

4.终点主裁判(裁判员):

当运动员躯干任何部位(不包括头、颈、四肢)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判定各道的名次。

5.终点记录:

每一组完成后,记录各道运动员成绩和名次。每一项完成后,判定运动员名次与决赛名单,交计时主裁判签名后,由联络员送总记录。

6.发令员:

“各就位”运动员上道,作好预备姿势;“预备”举枪,当运动员预备完毕后,发令,如运动员抢跑、犯规,即吹哨召回,重新进行起跑,运动员犯规一次即取消比赛资格。

口令:各就位——发令。

7.检录主裁判(裁判员):

主裁判分工负责田、径赛检录工作,每个项目提前20分钟检录,由检录裁判员(或联络员)带入比赛场地。

8.联络员:

起点→终点。每一项开赛前,将检录单交到起点和终点记录处。

终点→总记录。每一项目完成后,将成绩单交总记录。

9.跳部主裁判:负责跳高、跳远的裁判员分工,跳跃项目的成绩判定。

10.跳高裁判员:按相应起跳高度和增加幅度比赛。每一高度每名运动员试跳

3次,3次试跳失败则该运动员的比赛结束。

丈量高度方法:

地面与横杆中央最低点上沿垂直丈量。

11.跳远裁判员:每名运动员试跳6次,运动员起跳时超过起跳线即犯规。

以6次试跳中最优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决定名次。

成绩丈量方法:

起跳板前沿至落地最近点垂直丈量,以1cm为丈量单位。

12.掷部主裁判:

负责铅球、手榴弹项目裁判员分工,负责比赛进程和名次判定。

13.掷部裁判员:

每名运动员试掷(投)6次,以6次最优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铅球比赛运动员试掷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圈(弧)外,退出时从前半圈退出,器材落于落地区域以外等算犯规,不计成绩。

成绩丈量方法:投掷圈(弧)圆心至落地点最近点垂直丈量,以1cm为丈量单位。

14.总记录:

各项成绩记录于成绩记录单,将学生成绩记录单交宣告员,并统计各班男、

女生得分情况,计算总分和名次。

15.宣告员:

每项提前20分钟提醒学生到检录处报到,并宣告每项比赛结果查主裁判(裁

判员):站在规定地点,仔细观察比赛情况,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情况,应及时向

有关裁判长报告。

16.纠察、主裁判(裁判员)

禁止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入场,清除完成比赛任务的运动员离开场地,尤其在接力跑项目中特别注意秩序。

17.器材:

运动会所用器材的清点、场地的布置、器材发放、回收。

18.医务:

及时对运动员损伤情况进行处理。

一、任务 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发令、终点摄影计时、检查、风速测量各裁判组及有关终端操作员,负责内场径赛的裁判工作,保证径赛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人员设置与分工

一)分工

1、径赛裁判长A分管终点、终点摄影计时、风速测量组、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审核径赛成绩。

2、径赛裁判长B分管发令、检查、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和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处理运动员的犯规问题。

二)职责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的各项规定,保证规则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运动会期间的以及规则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仅在对运动员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3、对有关比赛进行中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作出裁决。

4、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5、认为某项比赛应予重赛方为不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