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足球球员关系-足球队国家队
1.中国足球国家队归化球员有哪些?
2.问一个关于足球俱乐部和国家队关系的问题
3.球员归化什么意思
4.国家队征召球员的标准
中国足球国家队归化球员有哪些?
截止2021年9月,中国足球国家队归化球员有11人。
1、陈佳裕(出生地:葡萄牙国籍:中国)。
2、侯永永(出生地:挪威 国籍:中国)。
3、李可(出生地:英国 国籍:中国)。
4、艾克森(出生地:巴西 国籍:中国)。
5、蒋光太(出生地:英国 国籍:中国)。
6、洛国富(出生地:巴西 国籍:中国)。
7、高拉特(出生地:巴西 国籍:中国)。
8、费南多(出生地:巴西 国籍:中国) 非血缘归化。
9、阿兰(出生地:巴西 国籍:中国) 非血缘归化。
10、萧涛涛(出生地: 秘鲁 国籍: 中国)。
11、德尔加多(出生地: 葡萄牙 国籍:中国)
挪威混血侯永永是我国第一个归化球员,他有一半中国血统,侯永永的规划,象征着中国规划之路的开始。
随后,中超球队广州队率先启动归化计划,重金规划了多名球员,我们时常能在新闻看到的和讨论的艾克森、费南多、高拉特、阿兰、蒋光太和洛国富就是广州队归化的。其中李可、艾克斯、阿兰、蒋光太、费南多和洛国富都曾被国家队征召过。
归化历史:
对于日本足球,归化球员对于本土人才的帮助体现得更加明显。当初正是在拉莫斯·瑠伟的身边,三浦知良成长为亚洲范围内的顶级球星;接下来当吕比须出现在日本队时,中田英寿、中村俊辅等人开始获得了来自欧洲足坛的认可。
等到三都主代表日本队参赛时,日本足球已经呈现出全面崛起的态势。所谓“归化球员可能动摇本土根基”的说法,根本无法解释日本足球这些年所取得的进步。
在2003年,原籍巴西的德科获得了葡萄牙国籍,随即他立即被召入到葡萄牙队。结果依靠这名归化球员的贡献,葡萄牙队在接下来几年内先后收获欧锦赛亚军、世界杯四强等一系列历史性佳绩。
就在德科占据国家队主力位置的岁月里,葡萄牙足坛接连涌现出包括C罗、纳尼、科恩特朗等一批有天赋的年轻人。
在我国,归化足球员的提案已经由来已久,但一直未有定案,到了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就一直在和相关部委沟通“归化”问题,其中主要涉及到我国国籍政策不允许双重国籍,一旦归化外援,对方必须放弃原有国籍。
2016年里皮担任中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再次提出了“归化外援”的要求,目前来看这也是提高国足实力最好的“捷径”。?
2019年3月29日,中国足协在其网站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入籍球员的转会、注册、参赛等事宜做出规定。
问一个关于足球俱乐部和国家队关系的问题
恒大是中国地方上的一个足球俱乐部,队员由中国人和高价聘请的外籍球员组成,为了发展国内球员,俱乐部间的足球比赛能同时上场的外籍球员是限制了数量的;而中国国家队只能是持有本国国籍的球员。
恒大不能代表中国足球,只能算中国足球的一个较为突出的小小的组成部分。恒大就算赢了亚俱杯,也不能表明中国足球问鼎亚洲,因为亚洲顶级球星基本都效力于欧洲五大联赛,根本就没呆在亚洲的俱乐部。亚洲的俱乐部水平可以算是各大洲水平最低的。
你说的只给亚洲俱乐部参加的比赛应该是亚俱杯,不是亚洲冠军赛,是亚洲各国国内足球联赛里取得较好名次的足球俱乐部才有资格参加的比赛;而世界杯,是各大洲在世界杯预选赛取得较好名次的国家队才能参加的比赛。
中国国家队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比赛的球队。中国国家队中,只有年龄小于23岁的球员才能参加奥运会,因为世界杯主办者为了保证世界杯的神圣性,通过限制年龄的手段限制奥运会足球比赛的精彩度、球星,而奥运会不敢和世界杯叫板,世界杯才是体育界锦标赛的老大。
中国国足当然有权利选择国内俱乐部的中国国籍球员为国家队球员。
球员归化什么意思
球员归化是指一名外国籍球员经过一定程序后获得另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有资格代表该国家参加国际比赛。归化球员在足球界中并不罕见,许多国家都有归化球员参加其国家队比赛。?
归化程序因国家而异,但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通过语言和文化考试、或者可以证明与该国有亲属关系等。在某些情况下,政治因素也可能影响归化过程。
对于足球俱乐部来说,引进归化球员可以增强球队实力和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粉丝和商业机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也可能引起争议和批评,特别是当归化球员被认为是“买来的”而不是真正代表该国家的时候。
国家队征召球员的标准
法律分析:一、首先是职业足球运动员,且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过。
二、具有中国足球甲级及以上联赛效力经历,且为现役球员,表现优异。
三、无违法违纪且没被禁赛的处罚。
四、无其它违法违规且不适合为国足效力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体育行政部门规定。